一、怎樣辦理航空貨物托運
1 、 托運航空貨物應包裝完好,攜帶發運人有效身份證件,屬國家控制或禁運品不予辦理
2 、 詳細填寫貨物托運書
3 、 對貨物進行安全檢查、稱重
4 、 憑有效單證、證件到北京遠航通公司營業柜臺辦理托運手續;
5 、 交運費后請妥善保管航空快遞單的托運人聯;
二、怎樣辦理貨物提取
1 、 收貨人憑貨物提取聯或到貨通知單攜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提取貨物(若由單位收取應一并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介紹信)
2 、 收貨人委托他人提取貨物時,應憑航空快遞單上的收貨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提取貨物
3 、 收貨人應到北京遠航通物流有限公司指定的提貨處辦理提貨手續,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
4 、 收貨人應在航空快遞單和貨物提取記錄上簽字后提取貨物
5 、 收貨人提取貨物時,應當面清點,發現貨物有丟失、短少、污染、損壞 或延誤到達等情況,請當面向北京遠航通物流有限公司有關部門提出異議
6 、 若收貨人提取貨物并在北京遠航通物流有限公司航空快遞單上簽字而未提出異議,則視為按運輸合同規定貨物已完好交付。
三、貨物的包裝及規格
1 、 所托運貨物的體積不小于 5x10x 20cm ,不大于 40x60x 100cm , 單件重量不能超過150kg, 超過以上限制須經北京遠航通物流有限公司同意方可托運,并按規定收取超大、超重費用
2 、北京遠航通物流有限公司按每公斤貨物體積超過 6000 立方厘米的,為輕泡貨。輕泡貨物以 6000 立方厘米折合 1 公斤計重
3 、 貨物包裝符合北京遠航通物流有限公司有關要求
4 、 貴重物品請如實申報,無聲明價值的貨物如有丟失按有關規定處理
5 、 為了您的貨物在運輸中的安全,請您參加貨物運輸保險
6 、 量大貨物運輸,請提前與我公司聯系并訂艙。 訂艙電話: 010-64574257 15501204456
四、因為貨物損失或延誤發生索賠,應在什么時間內提出索賠?
1 、 應由航空快遞單上的托運人或收貨人在下列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北京遠航通物流有限公司提出。
2 、 提貨時發現貨物有明顯損失或部分丟失,至遲應自收到貨物之日起 2 日內提出。
3 、 延誤運輸的貨物自貨物處置權交給指定收貨人之日起 5 日內提出。
4 、 收貨人提不到貨物,自航空快遞單填開之日起 10 日內提出。
5 、 過期由客戶自己處理 , 北京遠航通物流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貴重物品主要指哪些?
貴重物品包括:黃金、白金、銥、銠、鈀等稀有貴重金屬及其制品;各類寶石、玉器、鉆石、珍珠及其制品;珍貴文物(包括書、畫、古玩等);現鈔、有價證券以及毛重每公斤價值在人民幣 2,000 元以上的物品。
六、托運貴重物品時,應注意些什么?
1 、 貴重物品應當用堅固、嚴密的包裝箱包裝,外加“ # ”字型金屬包裝帶,接縫處必須有封條標志。
2 、 托運人托運貴重物品應預先訂妥航班、日期。
七、“有效身份證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證件”是指托運人或收貨人托運或提取貨物時必須出示的由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證明其身份的證件,如居民身份證、護照、軍官證、士兵證、文職軍人證、戶口簿等。
八、到達貨物免費保管期限為多長時間?
普通貨物自發出到貨通知的次日起免費保管 1 日;貴重物品到達當日免費保管;活體動物、鮮活易腐物品以及其它需冷藏、冷凍的貨物到達后免費保管 6 小時。逾期提取,北京遠航通物流有限公司按規定收取保管費。
九、賠償責任與責任免除?
賠償責任:
因北京遠航通物流有限公司承運原因,凡貨物在航空快遞運輸過程中出現丟失、短缺、變質、污染、損壞,北京遠航通物流有限公司將給予賠償 , 國內貨物未辦理聲明價值手續的,北京遠航通物流有限公司將按有關規定賠付,賠付額不超過毛重每公斤合人民幣 20 元 , 最高不超過 500 元。凡辦理聲明價值附加費的貨物,在航空快遞運輸過程中發生丟失、短缺、變質、污染、損壞,北京遠航通物流有限公司將按您的實際損失情況和相關發票給予賠付,但最高賠付額不能超過聲明價值。
責任免除:
北京遠航通物流有限公司將盡最大可能按通常的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然而,由于下列原因導致的任何延誤、損害、丟失、誤送和派送不到不付責任:
1、由于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不可預料事件的發生,以及北京遠航通物流有限公司運力所不及的任何原因。
2、由于發件人的違約或疏忽;由于第二、第三承運人的失誤或其他原因;以及超出北京遠航通物流有限公司或北京遠航通物流有限公司權力以外的任何滯留或延誤所造成的損失。
3、貨物本質的固有缺陷(如易碎等),或特有的內在瑕疵,以及因此而帶來的損害。
4、電子、攝像圖像或任何形式記錄的電磁破壞,刪除或其他類似損害。
十、 航空違法禁寄物品
第1條 |
各類烈性毒藥和傳染性物品。如農藥、鉈、氰化物、砒霜、催淚彈等; |
第2條 |
麻醉藥物和精神物品,如:鴉片(包括罌粟殼、花、苞、葉等)、嗎啡、可卡因、海洛英、大麻等; |
第3條 |
國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運的物品,如:軍火武器、仿真武器(仿真玩具槍、刀具等)、彈藥、雷管及爆炸物品等; |
第4條 |
含有反動、淫穢、有傷風化等的報刊書籍、圖片、宣傳品、音像制品,計算機磁盤及光盤等。 |
航空違規禁寄物品
威脅航空飛行安全的物品,指在航空運輸中,可能明顯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對財產造成損害的物品或物質。主要有以下幾類:
第1條 |
爆炸品:如煙花爆竹、起爆引信等; |
第2條 |
氣體:如壓縮氣體、干冰、滅火器、蓄氣筒、充氣球體、救生器、易爆開的汽車安全氣囊、氣霧劑、氣體打火機、瓦斯氣瓶、燈泡等; |
第3條 |
易燃液體:如油漆、汽油、酒精類、機油、樟腦油、發動機起動液、松節油、天拿水、膠水、香水、噴霧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 |
第4條 |
易燃固體:自燃物質,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如活性碳、鈦粉、椰肉干、蓖麻制品、橡膠碎屑、安全火柴(盒擦的或片擦的)、干燥的白磷、干燥的黃磷、鎂粉、固體膠等; |
第5條 |
毒性和放射性物品:如農藥、鋰電池(鋰電池的收寄標準請參照郵件“關于鋰電池是否界定為航空禁寄品的通知”)等; |
第6條 |
腐蝕品:如蓄電池、堿性的電池液等; |
第7條 |
磁性物體,未加消磁防護包裝的磁鐵、磁鋼等含強磁的制品。如驗鈔機、音箱、磁鐵等含磁性的物體; |
第8條 |
妨礙公共衛生的,如尸骨(包括已焚的尸骨)、未經硝制的獸皮、未經藥制的獸骨等; |
第9條 |
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放射性物質,具有腐蝕性的物品。如:化學藥品、化學實驗用品(高錳酸鉀、硫酸等); |
第10條 |
粉末狀物品 (不論何種顏色) 、液體(不論使用何種包裝)、膏狀物(如牙膏等)、外包裝有危險標志的貨品; |
第11條 |
各類生化制品和傳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險性病菌、醫藥用廢棄物等。 |
第12條 |
匕首、三棱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刀具、和其他類似匕首但是長度超過匕首的單刃刀、雙刃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刀、雙刀、三棱等;少數民族所佩戴的一些刀具只限于在民族自治地方銷售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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